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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首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基本完成 全国已聘教授副教授近九万 国家教委提出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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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30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普通高校首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基本完成
全国已聘教授副教授近九万
国家教委提出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 我国普通高校首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国家教委最近提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
到目前为止,各校已聘任教授1.5万人左右,其中近两年取得教授任职资格并受聘的,约占聘任教授总人数的65%;聘任副教授近7.5万人,其中近两年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受聘的,约占聘任副教授总人数的60%。首次聘任后,全国教授平均年龄已从原来的69岁下降到59岁左右,副教授平均年龄已从原来的56岁下降到53岁左右。令人可喜的是,涌现出40岁以下的教授、30岁以下的副教授,教师队伍的职务结构和年龄结构正逐步趋于合理。
国家教委提出了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意见,主要是:
——教师职务的聘任与晋升转入教师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学校在经上级核定的职务结构比例和国家允许的增资幅度内,有计划地增聘与晋升一定数量的合格人员担任相应职务;学校因自然减员、人员变动等出现职务空额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进行正常补缺。
——进一步健全教师考核制度。
——扩大学校择优聘用的自主权,增强学校适应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活力。根据学校条件,将进一步下放教师高级职务审定权;允许不同类型学校根据所承担的不同任务对其教师规定不同要求。教师调离时,原任职资格只供参考。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师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保证高等学校从队伍的最佳结构和最佳效益出发择优用人。
——教师职务的聘任与晋升应充分注意中青年的选拔。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能及时进入高一级职务岗位;学校应注意保持教师队伍高级职务比例的弹性和活力,以利于吸引和补充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教委建立优秀拔尖人才高级职务特别审批制度,对那些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拔尖人才,将特别评审其任职资格,及时聘任他们担任高一级职务。
——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比例的宏观控制。
——设立兼职教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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