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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对以权谋地者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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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3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催促

为何不对以权谋地者严肃处理?
1987年9月9日你报第五版刊登读者来信《一边乱占土地,一边介绍经验》及记者的调查汇报《耕地减少,“经验”何在》,其中批评了我县原副县长、现任县政协主席林力勤和原县委副书记、现任县委顾问李有春,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以权谋地建私房的错误,县里群众看报后议论纷纷,认为报纸的批评触及了我县的老大难问题。
但是,见报至今已4月有余,仍不见对他们进行处理。虽然省纪委来人过问了,市纪委也派人作了调查,但除要林力勤交了几千元超建筑面积的罚金外,其他任何问题都未触及。究其原因:一是与林力勤同病相怜者庇护,他深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所以千方百计地为林力勤开脱;二是林力勤的几个老上级的袒护。他们为林力勤四处说情,反复地请纪检部门手下留情。县领导人以权谋私,又长期得不到处理,群众意见很大。
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对于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决不能姑息养奸。”为此,我们再次要求上级领导部门尽快对林力勤和李有春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
湖南新宁县金石镇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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