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不择手段捞钱 危害消费者健康 仪陇县发生食品掺毒事件 生产出有毒米粉二十四点五万多公斤,已有数以万计的人食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3
第2版(经济)
专栏:

  不择手段捞钱 危害消费者健康
仪陇县发生食品掺毒事件
生产出有毒米粉二十四点五万多公斤,已有数以万计的人食用
本报讯 四川省仪陇县的一些米粉生产厂使用含有6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纺织漂染增白剂和吊白块,自1986年以来,共生产含毒的食用米粉24.5万多公斤,已有数以万计的人食用。
荧光增白剂中有两种衍生物有致癌、致畸、致基因突变的作用。吊白块含原生质毒,对肾脏有损害。
这些米粉厂把有毒的荧光增白剂和吊白块掺入食用米粉,是为了将米粉打扮得白些,卖好价,多赚钱。仪陇县的47家米粉厂,就有20家使用了荧光剂和吊白块,其中包括国营粮食系统的厂家,此外,有13家户办、联户办米粉厂在防疫部门抽样检查时,供认使用了荧光增白剂。荒唐的是,粮食系统米粉厂的增白“技术”,竟是付了850元技术转让费,从别处学来的。
让人不解的是,1986年就有少数企业和个体户在米粉中暗中加入了荧光增白剂。可有关部门在近两年时间内却毫无察觉。该县干面厂米粉车间从1986年8月起就开始暗中添加荧光增白剂,时间长达一年多,而粮食局机关与该厂仅一墙之隔,却一直没有发觉,直到去年11月中旬四川省卫生防疫站查出时,才大吃一惊。
按《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业新开发的产品和新办厂,都要在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可仪陇县工商部门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多数米粉厂未办卫生许可证,就发给了营业执照。
据调查,阆中、营山、渠县、巴中等县的一些米粉厂,也有将荧光增白剂掺入食用米粉的违法行为。
这一事件去年11月中旬被查证后,引起卫生部、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已对加有荧光增白剂和吊白块的米粉一律封存,已出售的产品由厂家负责退货。
目前,这一事件正在处理中。 (陈中华 张松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