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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经营成果 落实完善制度 北京层层兑现工业企业承包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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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4
第1版(要闻)
专栏:

  巩固经营成果 落实完善制度
北京层层兑现工业企业承包合同
本报北京2月3日讯 记者张书政报道:北京市1987年有95%以上的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经济效益好,创工业生产历史最好成绩;兑现承包合同工作也抓得好,使企业自负盈亏的机制逐渐得到完善。
北京市抓兑现承包合同,各级领导态度坚决。市领导要求全市17个工业总公司(局)坚决地、不折不扣地、百分之百地兑现企业承包合同,做到负盈又负亏。这是因为1987年是承包的第一年,兑现合同对巩固承包经营成果和落实完善承包制度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都把兑现合同当作完善承包制的大事来抓。
综合部门工作缜密,兑现合同政策明确。市经委、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和市工商银行的干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定出《1987年“两保一挂”承包合同结算、兑现办法》。规定结算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原则办事。通过总公司(局)对企业进行结算的,总公司(局)不得截留抽肥补瘦。
采取每季末预兑现和年终兑现的办法,使企业及时拿到超收返还资金。与市财政局直接结算的北京重型电机总厂、北京重型机器厂等8户大型国营企业,财政局去年共返还超收分成款1559万元,占他们全年超收分成的80%。这8户企业拿到超收分成的预兑现款后,也在企业内部层层兑现,及时解决了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急需的资金。
对于通过主管局(总公司)结算的“8户”之外的486个企业,市财政部门也核实了他们全年超收分成的总额(达4000多万元)。因这些企业是与主管局(总公司)结算,结算手续需到3月间完成,市财政为使这些企业在春节前展开合同兑现工作,已于1月20日给14个主管局(总公司)拨出3250万元,按他们所属企业全年超收分成款的80%部分拨出,作为春节前的预兑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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