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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预购定金的发放办法应改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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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粮油预购定金的发放办法应改进
发放粮油预购定金,是国家支援粮食油料生产和保证完成粮油合同定购的一项重要政策。但现在国家的粮油预定金发出后很难收回。日积月累,历年欠收的定金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有的预定金连发放对象也找不着了,成了死帐。我镇去年发出的10万元粮油预定金,至去年11月底只收回2500元,占2.5%。
原因在哪里?最近我们调查了4个村,发现预购定金的发放存在以下4个问题:
1、没有执行定金发放政策,定金大部分只发到村,没有到户。去年猇亭镇对这4个村发放粮油定金57159元,落实到户仅占40%。
2、村干部随意挪用,定金成了无息贷款和乡村活动经费。黄龙寺村今年领回粮油定金18523元,有70%留在村里,作为购买国库券、开办乡村企业、交纳各项税款或留作村里活动经费等。村干部直截了当地说,现在要搞活经济,发展乡村企业,农村缺乏资金,贷款的利息又高,还不容易贷到手,粮油定金是送上门的“财神爷”,干嘛不利用呢!有的企业亏损了,定金也无力偿还。有的村干部还把定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3、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改革,农民迁徙频繁,有的进城经商,有的迁往外地,往年的定金有的就找不到发放对象了。
4、农民的粮油合同定购证上没有填写定金的数额,粮食部门在收购时无法扣回定金。
我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应适当减少定金发放数额,重点发放盛产粮油的农户,不能人人有份。在方法上,不能简单从事,要由乡村干部造具盛产粮油农户花名册,填写在粮油合同定购证上,粮食部门凭粮油合同证直接将定金发放到户,避免乡村干部挪用。在粮油收购时粮食部门按合同定购证的定金数额及时扣回。
          (湖北枝江县猇亭镇粮管所 冯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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