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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这么多党员作伪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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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5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党的生活

  为什么有这么多党员作伪证?
方园
不久前,江苏省淮安县纪委查处了该县流均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祁振庆的经济案件。这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祁振庆在他分管乡办工业的一年半时间内,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送的现金和物品折价2190元。然而,在查处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番周折,却十分令人震惊。
去年4月,淮安县纪委接到人民来信,反映祁振庆有严重经济问题。县纪委两同志到流均乡调查了20多天,谈话100多人次,做了近百份笔录。结果,人民来信所列举祁振庆的问题都被一一否定。县纪委领导和办案人员重新研究分析了人民来信和调查材料,从种种蛛丝马迹中,觉察到祁振庆依然有较大的经济嫌疑,决定增派力量,由县纪委一名常委和审理科长等6人组成强有力的调查组,第二次到流均乡。
调查组经过3个多月的连续工作,终于查清了祁振庆的问题。事实证明,人民来信基本属实。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原来,第一次进流均,县纪委找谈话的100多人中,绝大多数人是说了假话,作了伪证。特别是其中一些党员,丧失党性原则,对组织不忠诚。一个入党不久的县政协委员,在调查中一直不讲真话,办案人员要他按党性原则办事,他竟大叫大嚷:你不要跟我讲党性,我不知道什么党性不党性!
调查组第二次进流均,找人谈话调查152人次,其中仍有84人次说假话,作伪证。84人中有党员22人,其中党支部副书记以上基层干部16人。调查发现,祁为掩饰自己问题,与有关人搞攻守同盟,哀求他们不要讲,“你们讲出去,就把我害死了”。而一个1952年入党的党员,竟在和办案人员谈话中指责那些如实反映情况的同志:“丧德哪,以前送东西给他(指祁振庆),要他办事,现在又要查人家。”乡建筑站党支部书记与自己的妻子串通一气,帮助祁振庆说假话,作伪证。当他的谎言被揭露后,调查组的同志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居然回答:“当时送给他现在又要说出来,不是缺德吗?”还有的人坚持说谎,始终没有如实反映情况。
出于各种不同的目的,给祁振庆送钱物的16人中,有13人是党员。其中10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委员职务。他们没有一个人主动如实向党组织反映情况。调查组找一名党总支委员谈了16次,他说了13次假话。这些同志平时曾或多或少“受惠”于祁振庆,因此都恪守在关键时刻不能“见死不救”的信条。有的人作伪证时,还发誓赌咒,声称什么愿以党籍担保,甚至甘愿负刑事责任。这些人,在对祁振庆表现“侠肝义胆”的时候,忘记了党章,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共产党员。
查处一个乡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竟有如此众多的党员干部说假话,作伪证,这说明在一些基层党组织中,确实存在着严重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问题,是党内的一种腐败的现象。
说假话,作伪证,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但为什么又有如此众多的党员干部明知故犯呢?原因就在于执纪不严,使部分党员产生了不正常的心理。一方面,长期以来,对于作伪证的党员大都没有给予应有的处分。有些党组织的领导同志认为,比起其它一些违纪现象,说假话、作伪证,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处理起来宜宽不宜严。对祁振庆案件中知情人说假话、作伪证的态度,就是典型的例子。因此,有些人错误地以为作伪证无妨。个别人甚至认为说假话、作伪证,并不会受到什么处分,提供真实情况也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另一方面,对犯错误的人处理不严,有的该处理的不处理。久而久之,在一些人中形成这样一种看法:与其说实情,讲真话,还不如说假话,作伪证,因为,说实情今后说不定会受到打击报复,而作伪证,日后还可能会得到好处。
1982年,陈云同志就指出过:“目前在我们的党风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是非不分,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坚持原则的人受孤立。”祁振庆案件中出现的这种现象,又是一次证明。可见,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从严执纪,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应当成为经常性党的建设中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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