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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睡觉 祸起萧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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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值班睡觉 祸起萧墙
编者按:值班人员(主要是值夜班)担负着处理一些紧急重要事务和安全保卫的任务,责任是重大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有不少人,甚至有的领导同志,往往把值班当作“形式”,值班时或擅离职守,或呼呼大睡,把自己的职责置于脑后。要知道,我们的社会目前尚未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防火、防盗、治安保卫仍是我们的重要工作之一,如果我们的值班人员稍一懈怠,轻则贻误工作,重则给国家、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春节将至,公安部门的呼吁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希望各级领导暨值班人员忠于职守,谨防“祸起萧墙”。
1月9日晚上,河南永城县酂城乡礼堂失火;23点40分,一人赶到乡政府挂电话报警,电话不通。他赶紧通过乡电话总机向县邮电局挂电话,从10日零点10分一直要了45分钟,才将县邮电局总机值班员从睡梦中惊醒。报警电话转到消防队时,已是零点55分,前后耽误了一个多小时。当消防队赶到火场时,礼堂已化为废墟,连同放映机等损失共达10万元。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中,有不少是由于工作人员值班时睡大觉,致使不该发生或完全能避免的案件和事故屡次发生,造成人民生命及财产的重大损失。如1986年10月6日晚,郑州市百货大楼发生的抢劫杀人案,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例子。那天晚上,郑州市百货大楼安排了14人值班,且由党总支书记带班。然而,这14人中有10人睡大觉。坏人识破底细,次日人们发现百货大楼计划财务科副科长躺在了血泊中。又如1987年10月25日凌晨,北京市洗衣机厂一场大火烧毁数百万元物资,也是由于值班员值班时睡觉造成的。这两位值班员还是火将厂房烧得噼啪作响时,才被惊醒的。
我认为,如果这些单位的领导人重视值班工作,这些案件和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呼吁各级主管单位的领导人,一定要吸取教训。我建议:
一、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要真正改变工作作风,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值班情况,防患于未然。
二、建立领导带班制,加强值班力量,对重要岗位要增加值班人员,教育他们提高警惕,克尽职守。
三、实行夜间检查、巡逻制,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工作。
四、坚持有责必究,依法处理,对那些玩忽职守、睡大觉的责任者,要给予政纪处分或绳之以法。
                公安部 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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