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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称职的经理为何继续留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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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访记要

  不称职的经理为何继续留任?
1987年11月14日至1988年1月13日,辽宁朝阳市百货商场职工马永昌等16人先后多次来本报上访,反映他们商场经理宋荣久违法乱纪、违反物价政策、违反财经纪律和对职工进行报复等问题。
来访人反映的主要事情是:1983年至1985年,宋荣久以多留少提毛利的办法,截留上交利润30多万元;1985年4月,朝阳市物价局查出商场将20种高档商品提价,非法牟利1.7万元,宋荣久负有主要责任;1984年3月到1985年4月,宋荣久以买包装纸等名义开假发票30多张,套取现金1万多元,除用于吃喝等不合理开支外,剩余3000多元,因宋荣久私自销毁发票,至今查不到下落。宋荣久还多次打骂职工。宋荣久的所作所为,激起了百货商场群众的强烈不满。全商场共有职工200余人,控告他的就有60多人。宋荣久不仅不能正确对待群众批评和监督,反而对反映他问题的人进行报复。1986年8月,朝阳市委给宋荣久以党内警告处分,但仍保留经理职务。来访人认为,朝阳市委这个处理太轻。因为宋荣久的问题性质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经理职务。为此,他们多次到朝阳市、辽宁省和中央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本报群众工作部来访接待室听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后,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中纪委信访室答复说:1987年11月下旬,辽宁省和朝阳市有关部门来人向中纪委汇报了宋荣久的问题。经当地有关部门查证,群众反映宋荣久的11个问题,除个别的问题有出入外,大部分属实。有些问题性质也比较严重。宋荣久的错误,都是由于本人政治素质差、水平低、作风粗暴造成的,给他党纪处分是必要的。中纪委信访室还提出如下意见:
1、对宋荣久新揭发的重要问题应继续查清,若发现重大问题,对原来的党内处分再重新严究。
2、鉴于宋荣久领导素质差,群众意见大,建议将他调离。
3、党员和群众到北京上访,回去后受到各种处分和处理是不妥当的。宋荣久应该正确对待群众意见。
据本报了解,朝阳市有关部门至今没有将宋荣久调离。为此,百货商场的一些职工再次到中央各有关部门上访。(对朝阳市百货商场职工多次集体进京上访的问题,希望辽宁省和朝阳市能按照中央有关信访工作的精神,尽快妥善加以解决。——编者)
              本报记者 王永明接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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