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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将查处盗挖古墓的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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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南城县将查处盗挖古墓的案件
你报去年九月十二日第五版刊登了题为《不能以罚款了事》的读者来信和记者的调查汇报后,我县县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开会,总结我县打击盗挖古墓犯罪活动的经验教训。我们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从公、检、法机关抽调力量,组成联合调查组,重新调查有关结案的盗墓案件,并认真处理。
二、政法部门对一九八一年以来的重大盗掘古墓案进行一次复查。对正在审理的盗掘古墓案,快侦快查,依法惩处。
三、开展保护文物的宣传工作,把禁止盗掘古墓,保护文物,写进乡规民约。洪门镇、岳口乡还分别建立了护墓小组,以加强防范工作。
               江西南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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