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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百货大楼不愧服务先进单位 把商品高出差价退还顾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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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7
第1版(要闻)
专栏:

  长春百货大楼不愧服务先进单位
把商品高出差价退还顾客
据新华社长春2月6日电(记者高欣)长春市皮毛公司青年职工张国强,前不久意外地收到长春百货大楼退还的2角4分钱的商品价差款。他满意地说:“这下买东西可不用担心在价格上吃亏了”。
长春百货大楼是国务院嘉奖的服务先进单位。今年初,这家商店根据目前商场大部分商品自行购销作价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情况,作出规定:凡顾客在本店购买的商品,如发现价格高于市内其它同类大型商店的,一经查实,在10天内把高出的差价退给顾客。
他们在营业大厅设立了物价监督、咨询服务处,派专人随时处理商品交易中发生的物价、计量问题。只要有顾客提出查询商品价格时,物价咨询员就会记下顾客的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待查实后及时退回补偿款。今年元旦,长春营城煤矿技术科干部关世海在这家商店花807元买了一台熊猫牌收录机,事后得知其它商店每台卖751元。他于1月24日到长春百货大楼查询,商店当天派人核实后立即退还差价款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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