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常德地区设县级仲裁机构 调解合同制工人劳动争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7
第2版(经济)
专栏:

  常德地区设县级仲裁机构
调解合同制工人劳动争议
本报讯 记者龚金星、杜若原报道:湖南省常德地区劳动人事局从1986年底起,普遍设立了县(市)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合同制工人劳动争议仲裁,使厂方和工人有法可依。
去年初,地区仲裁机构抽查了12家企业,发现一半的合同制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条款不全、手续不完备,有的合同不符合国家法规,仲裁机构对此进行了全面清理,在用工单位和工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合同签证,由仲裁机构统一规范管理,目前全区合同签证率达到95%。
常德地区仲裁机构还帮助企业制订厂规厂纪,完善辞退违纪职工的具体办法,全区510家国营企业已完成了这项工作。据澧县的调查表明,由于有了约束企业领导人和职工双方的合同准则,加强了劳动纪律,去年全县合同制工人违纪事件比前年下降了50%。
与此同时,劳动仲裁机构面向基层,积极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慎重调解企业和合同制工人的矛盾。去年全区共发生劳动争议33起,其中调解结案30起,另外3起也在调查处理之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