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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呼唤用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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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7
第2版(经济)
专栏:企业呼声

  厂长呼唤用人权
杨 剑 孟西安
(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的厂长,要把企业经营好,首先是要选贤任能,精练队伍。它要求厂长有用人权。然而,不少企业的现状:负责的无权,不负责的却有权。——编者)
陕西宝鸡市氮肥厂有一位副厂长调离后长期缺员,厂长张靖方通过职工民意测验,提名一位中层干部当副厂长。因为事先未征得上级主管部门某些领导的同意,报告呈送到公司以后,如石沉大海。主管厅长和省委负责同志都过问了此事,要求尊重厂长意见,但事情进行得很难。张厂长为此很作难,感叹地说:承担责任的无权择人用人,不承担责任的公司却有权,企业承包后到底是我厂长负责,还是公司负责?!
这个厂用人上出现的问题绝非个别。厂长反映,现在不少企业的领导班子,仍由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出现了许多“拉郎配”。咸阳涤纶纤维厂厂长郭树栋说,我厂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基建投资1亿元,现只有300名职工。上下左右看到这是一块肥肉,都想啃一口、插一脚。我还未上任,上边已将领导班子的副职全部捏合好了。领导成员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不能胜任?我不了解。就因为我没表态,上级主管部门连正式任命我当厂长的文件也扣住不发。
厂长选人当副手难,选中层干部也难。1987年8月下旬,咸阳市印染厂厂长刘波出于工作上的考虑,将一位原办公室主任的职务进行了平调安排,不料他拒不到职,还到处散布流言。厂长按照纪律免去了他的职务,可他仍坐在原办公室不搬,说他仍担任着这个科室的党支部书记。弄得厂长哭笑不得,毫无办法。
(为什么厂长行使用人权这么难?一方面是旧的传统观念——“党委管人,行政管事”仍然在起作用;一方面是旧的人事制度,企业的主要干部都要上级部门委派、任命。许多企业并不需要的,也硬塞进来,“拉郎配”也就不奇怪了。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搞经营承包,对旧观念、旧的人事制度是个冲击。既要厂长负责,就应该有组阁权,有中层干部任免权,有机构设置和辞退违纪职工权。否则,厂长怎么负责!——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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