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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县硬行低价购猪引起农民不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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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8
第2版(经济)
专栏:

  克山县硬行低价购猪引起农民不满
本报讯 黑龙江省克山县的商业、粮食部门,采取发奖金或服务费的办法,鼓励干部硬行用低价收购农民的生猪和合同外的大豆,引起农民强烈反感。
1987年克山县国营商业部门收购生猪的价格,上半年平均每公斤1.6元,10月份每公斤上调0.3元,仍比市场价格每公斤低0.9元。农民每交一头生猪要少得近80元。
为了把农民的猪买上来,市食品公司决定,每上调一头生猪,食品公司给县里3元服务费,奖给县、乡干部。县里对完成生猪收购任务的乡镇,奖给书记、乡镇长每人200元,其他干部合计1000元。全县上调1.8万头生猪,市食品公司可给县、乡干部5万多元服务费。可这样一来,农民却少得了140余万元。为了完成生猪收购任务,对农民重奖重罚或由农民摊钱买猪顶任务。比较普遍的是每户负担50元或每口人摊钱10元,补给卖猪的户,另外,为了完成任务,把不够出栏斤数的小猪也收来顶任务。当地规定毛猪收购标准是85公斤,据该县向华乡食品收购站统计,在去年第四季度收购的864头生猪中,不到75公斤的小猪有90头,占10.2%。
去年12月克山县粮食局在各乡镇党委书记会议上宣布:乡镇干部每给粮食部门收购1吨定购任务以外的大豆,给服务费10元。又实行定购任务以外的大豆不让农民自己出售,统由粮食部门收购的规定,价格每公斤比市场价低0.1元。这样,每收农民1吨定购任务外大豆,农民就少得100元。
上述做法,已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许多农村干部也认为这样做不合适,说“这是拿钱给干部,让干部用行政手段克扣农民”。有的干部在收猪、收豆过程中遭农民唾骂。
                    (王强)
收购农副产品一是硬行摊派,二是压低价格,历来遭农民反对。过去还有集体那一层拦着,利害关系似乎与农民不那么直接,如今农民成了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买卖做到千家万户的家门口,人家值一元钱的东西你只给五角,不卖还硬逼着人家卖,农民能不反感吗?
也许有人会说:这都是上头压下来的任务,完成不了交不了差。是的,无论商业、粮食部门,还是县、区各级干部,都有各自的难处。但是,究竟采取怎样的措施、办法完成上级的任务?难道只有老一套办法,动不动就要采取行政手段?这些问题很值得讨论。如果明知不该去压农民低价出售农产品,还要用奖金等办法鼓励基层干部这样做,那就更成问题了。
农民在按照商品经济组织生产,没有赚头的、要赔老本的买卖谁也不会干。这是农民的进步,也是农村经济的进步。搞硬行低价收购,一时或许可以完成任务,但搞得农民不养猪了、不种豆了,今后上级再有任务下来咋完成?
总之,已经放开的农产品,应当坚持放开的方向,不应当轻易恢复统购派购或变相统购派购那一套东西。具体怎样做,当然比较复杂,需要在实践中去摸索新的路子。无论如何,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总该是第一位的东西。
                     ——编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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