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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亭下新记——滁州群众文化活动见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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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8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醉翁亭下新记
——滁州群众文化活动见闻
本报记者 朱碧森
手掌心放一枚针,慢慢张开。嘿!针直直地竖了起来,像个憨小子。四周响起了掌声和惊叹声……
这不是在街头,也不是在剧场,这是在欧阳修《醉翁亭记》中描写的地方——安徽滁州市琅玡乡,农民张玉贵正表演魔术。他与儿子、儿媳、女儿等拉起了一个个体杂技团,逢年过节走乡串户演出,平时种植花草,到旅游点给人拍照。一家人就靠这来钱,按时下的说法,叫文化专业户。
滁州有多少文化专业户?数不准。有的并不是为了钱,纯粹娱乐。沙河镇有个胡友林,爱听评书,在街上开小店、卖货时也不忘放录音自我欣赏,不料天天吸引了一大批人。看到这状况,镇里就给他送去了录音带。这自然而然形成的书场经久不衰。
说起办文化站,过去也没少强调,但那时政治挂帅,文化站就像学习班,吸引不了人。现在是老百姓求知求乐求美,满足自己的需求,情形大不一样。80年代初,有的农民自己出钱租拖拉机进城,带着棉被睡街心。这是为买彩电还是冰箱?信不信由你,就为了一张戏票、电影票。现在当然不用费这么大的劲了,在村里就可以看电影、录像。除了看,还要自己唱自己跳,这更有味道。记者在滁州时,珠龙乡正举行第二届“丰收乐”娱乐节,周围几个乡的农民也赶来了。恰巧从北京来了几位艺术家,与农民同台演出。大伙儿甭提有多高兴,那热烈气氛,不比放百十包花炮差。
要使自己的文化生活丰富起来,这种渴求在滁州农村可以感觉到,在城里更强烈。
第二纺织机械厂的“飞虹”艺术团特有意思,团员多是舞场上的常客,到外头跳,不如厂里跳方便。于是,从厂外跳到厂内,组织了这么一个业余艺术团体,又从厂内跳到厂外,除了给本厂工人演出,还到别的单位演。节目呢,不少是交际舞。
要满足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少不了场地、设施……一句话,要有钞票。有些领导也不是不关心,但掂着手里的几个铜板,感到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其实,当群众真正感到文化生活是他们自身的一种需要时,点子可多啦。滁州的“群众文化社会办”,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适应了不同层次的文化要求,多姿多彩。光组织和经营形式,就五光十色:有能力的企业独办,建安公司一家就办了舞厅、录像馆、电影院、电子游戏室;能力差一点的横向联合,乌衣镇文化站有人才无场地,那儿的道班有设施无人才,两家合办文化村,各得其所;兴趣浓厚的个人志愿结合,市业余艺术团的经费全由团员自己掏腰包;有的公家招牌私人经营,琅玡乡进城办酒歌楼,由个人承包经营,利润分成;有的私人办挂集体招牌,明星健身馆完全由个人投资,器械、装修的现代化在大城市也少见,乡里只帮忙批了块地皮;有些文艺爱好者吸引了一批人,他们的家自然而然也成了文化活动点,滁州人称之为“超小型”。
面对五花八门的文化活动形式,有的人不免担心,这不是放任自流吗?琅玡乡在城内办酒歌楼就引起过风波:“李向阳进城”也太胆大了点,占了城里地盘不说,还请城里姑娘去当服务员;光当服务员还好,竟还要当演唱员。这还了得!那些日子,儿女在台上蹦呀唱呀,父母也在台下跳呀骂呀:这地方能来吗?流氓,打架,酗酒,都是这地方招惹的呀!联名告状信飞往市里,市人民代表大会郑重其事地进行了讨论,禁还是不禁?还好,市领导头脑清醒,先和公安人员到现场看看再说。舞厅秩序很好,有个别人不规矩,不进舞厅照样不规矩,恐怕更放肆,作些合理的规定治这些人就是了。他们发现,文化娱乐对维护社会治安还有特殊功能呢。整顿非法出版物,有的地方街头书摊“触霉头”,滁州也整顿,但书摊数反而多了。
如今,文化部门也从“官办文化”小圈子中跳出来,充当群众文化活动的“纽带”。不少文艺爱好者孤掌难鸣,他们就搭桥铺路,使同好者结成社团。市业余艺术团的54名成员来自27个单位,全由市文化馆穿针引线串联起来。有一批离退休专业文体人才闲在家中,文化馆人员登门聘请,推荐给各群众社团作指导。而一些大型活动,文化部门自然少不了要出来“耍龙头”。
比照滁州群众文化生活百芳争艳的局面,一些还习惯于划框框、当婆婆,连舞厅都要下令禁止的领导,不知作何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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