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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贤任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凯里市检察院对干警实行选用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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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选贤任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凯里市检察院对干警实行选用制
本报讯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检察院改革人事制度,打破“铁饭碗”,把过去的“分配制”改为“选用制”,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去年8月中旬,检察院决定在用人制度上进行改革尝试,对科以下的干警一律实行“选用制”。检察长按照“四化”要求,挑选各科正、副科长,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各科正、副科长选用本科工作人员;对落选者集中学习两个星期,然后由本人申请,科室负责人自行考核,决定是否选用。超过半年仍未选用的,停发工资,本人愿调出检察院的,可以批准其调出。选用工作一年一次,每年年初进行。
首次选用结果,该院43名干警,除正、副检察长外,共有4名落选。落选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素质和思想作风上存在问题。实践表明,中选者心情舒畅,干劲更足了,落选者被再次选用后,由不通到通,变压力为动力,无论是业务还是工作都有新的起色。
人事制度的改革,加强了干警的责任心,一些科室通过复查,发现和纠正了过去工作中的一些失误和违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也加快了办案速度。1987年1至8月,该院受理公安报捕案件131件,而9月至12月就受理公安报捕案件81件。3个月办结经济案件11件,是去年前8个月的一倍。在业务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有的同志用自己的工资垫支差旅费去外地办案,发票几个月不能报销,仍积极工作。现在,全院上下组织纪律性普遍增强,形成制度严谨、工作紧张而高效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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