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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小动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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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08
第8版(副刊)
专栏:

  论小动作
包正文
我们进入新时期已经十一年了。然而作为“旧时期”不正常政治生活重要标志之一的“大批判”的孪生兄弟“小动作”,却并没有完全绝迹。
叫“小动作”,其实不小。所谓略施小技,就能使处于改革开放第一线的有志之士深感头疼,乃至“脚疼”而寸步难行。一些本来切实可行的政策不得落实,一些想干点有益事情的知识分子遇到种种麻烦和阻力,更不用说一些锐意改革的厂长、经理“中箭落马”,往往是这种“小动作”所达的大效果。
这种动作的命中率和打击面并不小,而所以叫作“小动作”者,因为它是背后干的,见不得人,远不光明正大也。
或问:就是老话说的“穿小鞋”么?比起动机和效果一般在于个人打击报复的“穿小鞋”来,这里所谓“小动作”可早就更上一层楼了。单说这几年不少城乡企业家遭遇到的,像“无中生有”、“趁火打劫”、“釜底抽薪”、“借刀杀人”种种手段,或凭借职权,或纠结帮伙,从大造舆论,到“实际解决”,你不能不佩服,这是深谙“三十六计”才能干得出来的。
还有同样厉害的、交替使用的一手,叫作“不动作”或“暂时不动作”。也是“三十六计”里的路数,曰:“隔岸观火”,“以逸待劳”。
说白了,就是不干事的整干事的。自然整得巧妙,有张有弛,冷眼旁观:你干,好;你迎着困难上,好;你疲于奔命,好;你有点失误就更好,没有也不打紧,等我养足精神,再来要你的好看。
爱伦堡精辟地概括过:“一边是严肃的工作,一边是荒淫无耻。”彼时彼地,描绘的社会矛盾带有对抗性。我们今天的社会不同了,然而矛盾毕竟是存在的。可不可以这样说:我们千百万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严肃地工作的人们,要警惕,并学会善于正确对待一切不利于我们事业的、有悖于职业道德、政治道德以及已属违法乱纪行为的“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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