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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还在争论的话题——留下买路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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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10
第2版(经济)
专栏:

  一场还在争论的话题——
留下买路钱
新华社记者 吴士琛 杨理科
现实生活的镜头:一些公路、桥梁上设立了“关卡”:车辆过路收费,过桥交钱。
“留下买路钱”,在我国大陆部分地区风行二三年了。它最早出现在广州通往深圳、珠海特区的两条公路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南粤大地从沉睡中苏醒,开始走上振兴之路,商品经济活跃起来。但是,经济活动的“大走廊”,公路交通却梗塞严重,成为对外开放的一大障碍。以广珠公路为例,车辆从广州驶到珠海必须在河道上摆渡四次,一个渡口就要耗费一二个钟头,百把公里路还得“朝发夕至”。
谁不想修路筑桥呢?可是,路也好,桥也罢,都是要用一张张“大团结”铺筑的。钱从何处来?长期以来,广东同各省一样:两眼望中央——等待拨款。但是,国家每年用于公路建设的投资只有二三个亿,真是杯水车薪。群众望眼欲穿的路和桥,就这样“吊死在一棵树上”了。
随着“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新观念的萌生,人们对于修桥筑路的呼声比任何时候都急切了。1983年11月,广东省终于拿出“没有办法的办法”:向社会公开集资发展公路交通,靠收取过路费、过桥费偿还。
1984年11月25日,广珠公路上第一座大桥——容奇大桥通车了。这座桥当日就收取车辆过桥费4万元。这一年,广珠、广深公路上的6个渡口全部改渡为桥,总投资1亿多元,没有用国家一分钱。
事情就是这样奇怪:当年没有修桥的时候,汽车由船摆渡过河,耗费了时间还要付费,人们习以为常;现在修了桥,汽车可以急驶而过,但需交付些许过桥费有人反而不满。舆论的天平似乎发生了倾斜:
——这是“一切向钱看”,公路交通向来是公益事业,哪有收费之理?
资本主义国家兴这一套,社会主义国家这么干,行吗?
“留下买路钱”,一下子好像又变成是姓“资”还是姓“社”的敏感而尖锐的问题。种种议论不仅来自社会各方面,也来自交通部门内部。
1984年12月,交通部在四川眉山县召开全国公路发展问题座谈会,一场争论短兵相接。处于争论漩涡之中的广东代表据理力争:“为了修桥,我们三番五次跑北京争投资,国家计委、财政部、交通部都没钱,你们说该怎么办?”
“国家不给钱,就要给政策!应当允许贷款、集资,收买路钱偿还。这叫取之于车,用之于路。”
……
全场轰动。热烈的掌声表达了许多同志的共鸣。
交通部领导当时处于矛盾之中:商品经济发展需要公路、桥梁,可社会主义国家收“买路钱”,总有些说不过去,许多人沉默了。会议的最后意见是:由集资或贷款修建的高级公路、桥梁和隧道等允许收取车辆过路费、过桥费,但由国家直接投资的公路、桥梁不能收费,也不准巧立名目设卡收费。尽管带有折衷的味道,但交通部门的人称这次眉山会议是公路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眉山会议”之后,河南、福建、浙江、山东、内蒙古、宁夏、四川等10多个省、市、自治区,30多座新建大桥靠收过桥费偿还投资。古老的黄河靠着社会集资接二连三新添了6座大桥。广东先后集资6亿多元建成了35座桥梁。广深公路有了大桥后,花城广州的鲜花直运香港,香港同胞捧着芬芳吐艳的鲜花,俏皮地说:“这可是广州送来的改革鲜花,好香喔。”
有关专家算了一笔帐:“七五”期间我国计划新建改建等级公路约9万公里,共需建设资金300亿元。而交通部门能够用于公路建设的全部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总共才150亿元,有150亿元之巨需要靠各种方式筹措。但交通部门对此表示乐观,财政部门也笑开了:要钱的少了。
当然,关于“留下买路钱”的争论并未就此结束,因为事情还在发展。当记者采访经济、理论界人士时,他们的思考、感受也是耐人寻味的:
“这里很有学问,包含着许多简单而深刻的道理。按商品经济规律办事,我们才刚刚起步……”这是理论工作者的见解。
“这是一个颇能启发人的问题。过去总想把社会主义装饰得纯而又纯,而事实上社会主义还在初级阶段,观念的突破也许能找到更多的新路子。”这是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的看法。
感触最深的是交通部负责人,话语是肯定的:“这叫思想通了,桥通了,路也通了。”
事情在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这“桥”,这“路”,是不是正通向中国的未来呢?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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