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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商定在边界东段共同进行航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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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11
第6版(国际)
专栏:

  中苏商定在边界东段共同进行航摄
新华社莫斯科2月10日电 为满足边界谈判的需要,中苏两国专家于1988年2月1日至10日在莫斯科举行了会晤,讨论并商定了在中苏边界东段共同进行航摄的问题。
2月9日,苏联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罗高寿接见了中苏专家。
中国驻苏联大使于洪亮参加了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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