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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大战”及其根由——对生猪产销波动的新思考(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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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15
第2版(经济)
专栏:吃肉养猪和改革

  “生猪大战”及其根由
——对生猪产销波动的新思考(上)
本报记者 凌志军
1987年3月,江苏一位农民面对卖不出去的肉猪痛心疾首:“再养猪,我就是猪。”
1988年1月,北京一位居民面对重发的肉证咒天骂地:“搞成这样,算什么改革”。
中国经济改革跨入第十年的时候,猪却成为全社会瞩目的热点。这不奇怪,猪的问题,折射着改革的起伏和艰难。
    (一)
由产销失衡而引发的全国范围的“生猪大战”,是在过去的十个月中发生的。至今仍无缓和迹象。
这里指令,那里文件。上海禁止擅自杀猪;江西禁止私自外运;在甘肃,强令派购和统一价格双管齐下;在安徽,强购有功者可以获奖,名之曰“目标管理!”在吉林,养猪的必须开圈交猪,小猪可充作大猪;在河南,肉猪不够杀母猪……
不甘吃亏的农民偷杀偷运。于是,省际间坚壁四竖,市县间关卡林立。公路、水路、大路、小路,层层设防。有的是民兵和公安干警,持枪以待。盘查的、扣压的、罚款的、强购的、抡扁担打架的、鸣枪警告的……
大城市的生猪购销人员,想尽千方百计,跑遍千山万水,再加上优质彩电和进口白糖、好烟和名酒,满脸陪笑四处恳求,收到的生猪还是比头年下降13%。猪肉供应不足,价格看涨,肉票卷土重来,以每人每月计,成都1.5公斤,北京1公斤,哈尔滨0.5公斤,上海以钱定量,每人3元……
这一切都是为什么?为什么农民不养猪?为什么又要发肉票?为什么肉还没吃够就说是“消费超前”?为什么要引进市场机制?为什么要受这些苦?旧体制似乎发出怪笑:这就是改革统派统购的结果,还是回来吧!
当此时,倘若对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得不到清理,人们还能保持旺盛的改革热情吗?
    (二)
猪的问题带有全局性,犹如整条链中的一环。“增一猪等于增一人”。3亿多头猪,每年吃掉全国粮食总产的1/8,它与粮食相关联;它与千家万户小生产格局相关联;与购销体制相关联;它吃平价料,又以平价被人吃,与国家财政体制相关联;它以低价维系城市低工资,低工资进而维系工业低成本,因而与城市企业的改革相关联;养猪的要提价,吃猪的要低价,又与乡下人的积极性和城里人的承受力相关联……
猪的问题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迄今为止,“就猪抓猪”的现象仍很普遍。只要把生产抓上去,生猪问题就能解决了吗?恐怕不行!不然,1985年生猪生产的高潮何以演化为今天的生产低谷?为什么广东生猪生产远不及四川,而广州可以“挑肥拣瘦”,成都却在发肉票?
猪的问题反映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决策者的复杂关系和行为,是今天改革大局中诸多矛盾的交汇点。
    (三)
事实上,不是改革造成生猪生产的大幅度波动,而是迄今为止的改革还不能有效地解决生猪生产的大幅度波动,旧体制正在作怪。
农村第二步改革,锋芒直指农副产品统购统销的旧体制。但是,改革遇到棘手的问题。要么放而不开,要么收收放放。进退之间,出现剧烈的供求振荡。猪是最突出的例证。价格猛涨猛跌,产量忽起忽落,相对过剩与不足交替出现。乍一看,是市场的恶作剧。细一想,还有旧体制在兴风作浪。有两方面的事实可以作证。
其一,生产的增长赶不上消费的增长,人称这是“生猪大战”的起因。问题在于,是什么推动产销的天平如此倾斜?请走进保留下来的那块统购统销的领地来观察。有一句口号叫“一保三大城市,二保本地市场”。为了“保”,就得“统”。对农民,低价购;对城市居民,挂上补贴低价销。1987年四川农民被“统”走1600万头猪,少收入近10亿元。当农民说“粮价高,猪价低,谁养猪,谁是猪”时,国家却以巨额补贴城里猪肉销售。北京每年补1亿多元,上海也是1亿多元,福建又是1亿多元……这无疑是一种无形的号召:城里人,快吃猪肉吧。谁吃得多,谁享有的福利份额就多。
其二,改革的方向是走向市场。市场供求的波动本属正常,但是,非市场的力量常常把它变成不正常的事。1987年,全国生猪产量比上年减少100多万头。这数字放在城市的猪肉消费中,只占2%;放在农村的猪肉消费中,更小,大约0.6%。换句话说,只要每个农民少吃“二两”,可保城市供应有增无减。这是只要价格合理便可轻易做到的事。广东这样做了,所以城里肉源不断。而不少地方却在为2%发动“生猪大战”,一手压价,一手派购,结果大违初衷。农民宁吃肉、不卖猪。1987年农村人均吃肉增加2公斤多,这就把城里2%的缺口变成30%以上。结果是猪肉越派购越少,价格越压越涨。努力避免更大振荡的行为,反而造成更大的振荡。如果把这笔帐一古脑儿算在改革头上那是不公平的。
    (四)
新旧体制并存、胶着、摩擦,这是当前农村改革的基本特征。值得警惕的是,目前旧体制有回潮之势,新体制在某些领域步步退却。
“相持”的阶段如果持久,改革便会不进则退。这是“生猪大战”给我们发出的一个警报。
去年秋季,吉林省一位干部撰文批评生猪产供销体制的积弊,并提出了一个改革的方案。省领导批示表示支持。但这批文在有关部门转来转去,就是不能落实。好不容易在某县开始试验,又因一位副县长一句反对的话,便使全部试验方案告吹,至今是桩不了事。
与此同时,强制命令,封锁市场,垄断价格,任意处罚以至无理勒索,干起来,真是驾轻就熟。还是吉林省,1988年宣布“合同定购”100万头猪,每头猪定价低于市价100元左右。全省平摊,三户一头,有猪的交猪;没猪的凑钱,一下子就干起来。
这是一个信号,这样做实际上令第一步改革的最重要的成果——农民已经获得的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
这还不叫“不进则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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