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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定要买国库券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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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办理结婚登记定要买国库券吗?
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的一个同乡要办理结婚登记,本来在他居住地有关部门办理就行了,可他却要回老家办理。因为在他老家办理结婚登记,只要购40元国库券;而在他居住地有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却要购120元国库券。在这个地方,一些未到结婚年龄的,只要多购国库券,有关部门也给他们办理结婚登记。请问:这样办理结婚登记对吗?
            湖南资兴矿务局杨梅山煤矿 刘许生
刘许生同志: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没有被禁止结婚的疾病,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可以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人,应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给予办理结婚登记,不应有任何其他附加条件。现在,有些地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硬性规定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认购一定数量的国库券。这种做法违反婚姻登记办法和中央关于推销国库券的有关规定,应当纠正。
婚姻登记办法第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而不能到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应给户口不在本地的人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不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是不应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更不应给不到法定婚龄的人办理结婚登记。
 本报法律顾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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