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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权力 明确责任 三明党政部门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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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下放权力 明确责任
三明党政部门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本报福州2月20日电 记者张铭清报道:根据“优秀者上、平庸者让、不适应者调、违法乱纪者撤”的原则,福建省三明市调整了党政部门的领导。2月8日,这些部门和各县(区)的领导接过委任书,接过任期目标责任书。
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使三明市领导机关看清了权力过分集中,部门没有明确责任造成的种种弊端,决定下放权力、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党政机关部门的副职采取由群众推荐、正职提名、组织部门考核、市委党委审批的办法,以理顺关系、减少内耗。部门的中层干部由部门领导聘任,不称职的可随时解聘,不必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党政机关干部容许在全市范围内流动,只需所在单位和使用单位同意即可流动,不必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控制机构设置、总编制数和领导干部职数,政府机关除个别委、局外。撤销党组,建立党总支或支部。
记者看了市机关部门正职的任期目标责任书,经委主任的工作目标明确规定了全市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创优创奖、企业升级、出口创汇及安全生产指标。县委书记和县长的工作目标则明确了今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粮食产量、乡镇企业收入、出口产品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人口自然增长率的要求等。他们对任期目标完成的情况,每月由市委、市府和统计局反馈信息,年终由市委市府考核,对圆满完成目标者奖,对完不成者或惩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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