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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群众中办理民事案件 喀左解决百余“老大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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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到群众中办理民事案件
喀左解决百余“老大难”
本报讯 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1986年9月成立由公、检、法、司等单位干部参加的政法工作队工作以来,已解决107件“老大难”民事案件,受到群众好评。
经济体制改革使喀左自治县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群众告状难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政法工作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组成的。他们在组建一年多的时间里,有重点地走访了全县15个乡镇,48个村,97个村民组,直接接触干部群众。在调查中,工作队掌握到一些民事案件之所以久拖不结,最根本的是有些干部的官僚主义和人情关系网造成的。因此,他们紧紧抓住这个主要原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有关法律政策教育贯穿于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主要环节,排除了各种说情风的干扰,使问题很快得以解决。如老爷庙乡户子沟村孙发富与孙友仓兄弟,闹纠纷长达16年之久,双方损失达1000余元。曾经四任村党支部书记调解80余次,未能奏效。工作队调查清楚后,排除各种人情关系的干扰,仅用两个小时就妥善解决了他们的长期争端。
工作队积极工作,促进了全县治安形势的好转。1987年与1986年相比,民事案件下降了35%,群众写给县委主要领导申诉信下降了33%。
(窦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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