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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与官僚主义作斗争的陈庭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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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06
第3版()
专栏:

坚决与官僚主义作斗争的陈庭松
新华社记者 魏文华
青年团员陈庭松,是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一个优秀工作人员。他在执行任务中,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坚决地和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进行斗争,取得了胜利。
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南京分公司领导干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曾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据初步统计:一九五一年一月到现在,已经发现的被不法商人盗窃以及公司内部的贪污浪费损失即有三亿八千九百多万元。资金积压现象更加严重,砖瓦收购部门因不法商人套用货款延不交货,仅八月到十月这三个月中就有十亿元以上的资金被冻结,有些已经报损。如向根本没有厂基的所谓“金川砖瓦厂”订购二十万块红阴砖,被不法商人骗去订款二千三百多万元,至今还未追回。部分私商偷工减料、用坏砖顶好砖,严重地危害了国家的基本建设事业,引起各方面对公司的不满。
这些情况,陈庭松在做内勤工作时,就曾不断地向经理反映过,但领导方面并未引起警惕。
一九五一年九月,陈庭松调做业务科砖瓦小组外勤检查员,他就更积极地为维护国家财产而斗争。他密切联系和依靠工人群众,先后从各砖瓦厂的工会、工人群众中了解到接受公司订货的六十多家砖瓦厂竟有四分之一的厂商有盗窃国家资财的行为。如大业砖瓦厂经理私自把公司存在该厂的一部分砖卖掉,套用货款五千四百万元。一向被公司认为“可靠”的钧记砖瓦厂,经他连续深入检查十四次,终于查明该厂经理利用买空卖空手段,骗得国家五千四百万元的货款,在市场上进行投机活动,到期欠砖不交。但公司的业务科长厉行以及副经理陆道平、经理刘子敏等,对陈庭松的汇报采取了不可容忍的官僚主义的态度。科长厉行起初说他的汇报“不具体”,后来又要他写“详细书面材料”。陈庭松连写几次材料送去后,他又藉口“事情忙”,说“没有工夫处理”,将材料锁在抽屉里,不作答复。问题越来越严重,陈庭松又向副经理、经理汇报。但是这些领导干部竟麻痹到这样的程度,认为砖瓦商长久接受国家订货,“大概不会自败名誉”,也对陈庭松不加理会。因此,公司资财继续遭受着损失。
被陈庭松揭穿欺诈国家资财行为的不法商人,曾经用请客等方式来利诱软化他,都被陈庭松严词拒绝。不法商人于是就到公司的科长、副经理面前攻击陈庭松,说他“有偏见”,“破坏公私关系”,要求另派“好”干部来代替陈的工作。这些领导干部对问题不加分析,居然相信不法商人的话,反而怀疑陈庭松,更加把他的意见压下来不处理。同时业务科内少数思想作风恶劣的干部,如负责收购砖瓦的邹复初等,也结成小宗派,乘机会向他泼冷水,说他“瞎吓唬”。陈庭松在遭受打击的情况下,内心是痛苦的。他想:应该坚决的斗争呢?还是退让等待?他想到自己是党教养大的青年,不能有个人打算,决不能作资产阶级思想和官僚主义的俘虏。这时,党的支部也支持他。他团结了几个外勤同志,继续坚决地向官僚主义分子斗争。十月中,负责收购砖瓦的邹复初又向三家卖空投机的砖瓦厂付现款订货,陈庭松等便和邹复初展开正面斗争。陈庭松警告他:“你如不听忠告,不经调查付出货款,将来损失了,你一定要负全责。我要向人民政府告发你!”结果,公司取消了对这三家卖空投机厂商的收购,使国家避免了五千多万元的损失。但领导方面还不肯下决心,严重情况并未根本改变。因此,陈庭松就向市人民政府工商局作了报告,并向市人民检察署检举。这样引起了各方的重视。市人民检察署、工商局最近都派出了检查组到该公司检查,经过由下而上及由外界到内部的初步调查结果,证明陈庭松检举的事实都是确实的。现在该公司已进一步展开反贪污、反浪费和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公司方面并已向已经查明骗取国家财产的不法商人追回货款。
陈庭松是徐州郊区一个佃农的儿子,二十岁(一九四九年)入伍参加解放战争的支援前线工作,随部队进入南京后调做地方工作。他保持了人民解放军艰苦朴素、不怕困难的优良传统。他这种坚决为保护国家财产,向不法商人、行为不正的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进行斗争的精神,受到了南京市领导机关公开的表扬,并被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南京分公司青年团支部推选为出席全市青年团代表大会的代表。他曾在会上作了典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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