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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建立考核党员制度 不合格者劝退,鼓励重新入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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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辉县建立考核党员制度
不合格者劝退,鼓励重新入党
本报讯 去年12月以来,中共河南省辉县县委结合年终总评,在全县普遍开展对党员考核活动,考核出不合格党员32名,分别予以劝退或除名;基本不合格党员290名,责其限期改正,认真探索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新路子。
辉县全县有党员2.4万余名,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的约占5%。群众称他们“大错误不犯,小问题不断,整党过了关,平时没法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辉县县委经过调查研究,于去年底在全县范围普遍开展了对党员的考核活动。
辉县的考核党员活动,一是根据党章规定,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实际,制订出具体明确的评议标准,合格不合格,一看就清楚。二是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对那些确实不起作用,丧失党员资格的,决不姑息迁就。王井屯乡有一名党员,近几年不交党费,不做工作,不过组织生活,被劝退党。三是认真把握政策界限,力求定性准确。对于基本不合格党员,党组织除指明问题,限期改正外,还分工专人与他们促膝谈心,进行帮助教育。对于要劝退或除名的不合格党员,除各基层党支书与其谈话外,县委组织部认真审核材料,与他们一一见面,耐心做好思想工作,热情鼓励他们为四化尽心尽力,争取在条件具备时重新入党。
辉县考核党员活动,改变过去党内活动的沉闷气氛,党员之间、上下级之间面对面开诚布公展开批评。县直某局一位副局长平时要求自己不严,考核成绩为全局最低分,他受到很大震动。
辉县县委决定,党员考核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并制订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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