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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津县从严治党 认真查处严重违纪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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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山西河津县从严治党
认真查处严重违纪干部
据新华社太原电 (记者杨玉良、通讯员郝放)认真执行党的纪律,才能做到从严治党,这是山西省河津县委在党的建设中得出的一条宝贵经验。近二年间,这个县认真查处了一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干部,使广大党员在思想上警钟常鸣,严格要求自己,全县党风明显好转。
整党结束以后,这个县的一些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教育曾一度出现了松劲现象。河津县委领导人发现这一问题后,一面开展调查研究,同时提出如何从严治党的问题交大家讨论。经过讨论,县委决定把认真执行党的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一个关键来抓。于是,他们排除各种干扰,在不断抓对党员教育的同时,对那些违纪党员,坚决给以处分,以便教育大多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根据新的形势,摒弃过去那种“下不为例”的做法,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一经发现,就严肃处理,从而使广大党员感到党的纪律的威严,克服忽视党的纪律的思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这个县的樊村镇信用社原任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开空头支票,挪用公款十三万五千五百元,为自己及其亲友办企业,被开除出党,并被司法机关判处七年徒刑。干涧村原任党支书,伪造单据贪污公款三千二百八十二元,被开除党籍,也被司法机关判了两年刑。僧楼乡卫生院有一位副院长,在负责建筑门诊楼时,不严格按国家规定监督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低劣,给国家造成一万五千元的经济损失,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种做法,大张了正气,不仅教育了广大党员,也使全县人民大受鼓舞,有的群众说:“县委这样动真的,党风一定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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