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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开渠道鼓励人民积极参政议政 山西省府建立征集群众建议制度 规定每项建议两个月内答复重大建议将得到奖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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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6
第1版(要闻)
专栏:

  畅开渠道鼓励人民积极参政议政
山西省府建立征集群众建议制度
规定每项建议两个月内答复重大建议将得到奖励
本报太原2月25日电 记者阎晓明报道:日前结束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将建立征集人民群众建议的制度。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山西省人民政府群众建议征集处”负责这项制度的具体实施。
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省人民政府公开征集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包括省外)对山西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教育等各方面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建议,并将认真听取和采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这项制度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立名称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群众建议征集处”专门负责征集群众建议的具体工作。收到建议后,需要省政府研究办理的,应于一周内整理分送有关领导阅批;重要建议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办理的,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落实。每项建议的处理情况,办公厅一般应在两月内向提建议人作出负责的答复。
这项制度还规定,群众所提的建议,凡具有一定参考价值,适于公开发表的,推荐给《山西日报》在专门栏目刊登;对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人员给以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山西省省长王森浩就这一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进一步密切省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政议政,更好地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以及对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是省政府建立这一制度的宗旨。他说,由于目前人民代表与选民的经常性联系方面还很不够,未能做到制度化、法律化。广大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大事的实际机会非常有限,好的建议能否得到采纳,还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因而使这种宝贵的智力资源经常蒙受极大的损失和浪费。建立征集建议制度,除了便于求教于人民群众外,也是贯彻十三大提出的“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必须有渠道经常地顺畅地反映上来,建议有地方提,委屈有地方说”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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