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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目的要明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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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6
第2版(经济)
专栏:房改天地

在本专栏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来稿中,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目标议论较多,反映了城镇居民的各种心态。现摘要集纳如下。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全国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储传亨在首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涉及到这一重要问题。特在这里提供一个信息,以有助于大家提高认识。
——编者
  住房改革目的要明确
中共四川省平昌县委政研室苟元海:我想问一个问题,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缓解目前城镇住房紧张状况,还是把下面的钱或把国家的基建投资收上去?房改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或目标。目的或目标明确了,房改遇到的困难或麻烦就会少些。
湖南省湘乡市气象局曹芳蒲:合理的住房制度改革,其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既要使国家对城镇住房具有简单再生产的能力,又要为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天津中医学院刘燕明:目前,城镇住房改革已有多种方案出台,像超标准加租、提租补贴、住房折价出售以及出售商品房等,这是可喜的。但此局面也表明,工作中着实存在目的不明确的问题。我认为,房改应有一个总目标。那就是将住房补贴限定在适当的规模和范围内,并尽量使住房分配合理化。各种房改方案都应为此目的服务。
中国农机总公司西南公司李炳辉、钱晓滨:对房改,目前众说纷纭,方案各异。面对房改的重要性和困难程度,我们认为在采取稳妥可行方案的同时,在思想上应有个明确的最终目标。那就是实现住房商品化。房改目标如不明确,那就会在改革中左右摇摆、举棋不定,甚至误入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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