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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委国家教委联合发出通知 今年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有新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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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6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联合发出通知
今年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有新规定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最近联合发出关于198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走后门、任意降低标准录取新生等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报考青年年龄不超过22周岁,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可放宽到28周岁。以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为主的中等体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除报考基础理论系体育管理专业、中医骨伤科专业的考生外,提前进行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
通知说,体育专业的文化考试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统考的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相同。体育学院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得低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科不低于60%。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体育系本科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低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专科不低于70%。
体育学院基础理论系、体育管理专业、中医骨伤科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同。凡获得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体育成绩优秀,文化考试成绩略低于当地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体育院、系可以适当降分录取。
通知对报考体育系、运动系考生的体检标准作出补充规定,男子身高低于1.70米、女子低于1.60米者,一般不予录取;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0.5者,一般不予录取。
通知说,今年北京、上海体育学院运动系继续试行单独招生,文化、体育考试及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自定。
通知指出,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其它专业录取之前,体育院、系提前录取。凡已被体育院、系录取的考生,其它学校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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