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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公安部管教处处长李仲英等 贪污腐化不肯坦白已被撤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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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07
第2版()
专栏:

西北公安部管教处处长李仲英等
贪污腐化不肯坦白已被撤职
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管教处处长李仲英等四人贪污蜕化,违法乱纪,不肯坦白认错,已被西北军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撤职。
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管教处处长李仲英,一九三四年参加革命,曾历任红军和人民解放军的团长、军长、军分区司令员等要职。在他任甘肃临夏军分区司令员时,因执行民族政策犯了错误而被调职。但他未能很好接受这次错误的教训,在新任现职——公安部管教处处长后,仍是工作消极,学习松懈,并曾前后吸食毒品数十次,和奸商建立极不正常的私人关系,把管教处主管的劳动改造经费两亿多元私自借给奸商,至今尚不能全部收回。一九五一年六月他曾令管教处财务科长卢生根转告他弟弟代买了二十万元的毒品。
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公安团政治委员朱明晓,一九三二年参加革命,历任县保安科长、公安分处股长、保卫营营长等职。他虽身任人民公安部队的团政治委员,但不能以身作则,保持人民军队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成为战士、干部表率,反而贪污腐化,任意破坏人民军队纪律。一九五一年八月,结识了西安华达商行经理黄维元、秦丰商行惠崐生。在这些奸商的引诱下,他数十次地吸食毒品,并接受奸商贿赂多次;同年二月,他以公家自行车一辆换取别人六轮手枪一支,四月又以公家自行车一辆换取别人卡宾枪一支。特别严重的是:奸商黄维元曾要求朱借给军衣两套,开军人护照一张,并借用汽车一辆,将两大包毒品送至火车站。朱竟毫无立场地答应了,幸经其他同志反对,未成事实。
公安部管教处财务科长卢生根,一九三五年参加革命,曾任区长、保卫科长、公安团供给主任等职。他也曾受过多年的革命培养,但不能保持艰苦作风,也不肯忠诚地工作,他贪污腐化,违法乱纪。一九五○年七、八月间,即与西安秦丰商行、鸿丰文具店、庆元商行等部分奸商结交,前后吸食毒品三十余次,又为公安团政治委员朱明晓代买毒品四次。管教处长李仲英把公款两亿元借给奸商时,卢为协助者。在公安团出卖旧军衣时,卢贪污手表一只,又以三号驳壳枪一支私自换取别人十子连手枪一支。
西北军政委员会财政部总务处处长梁建华,不负责任,不求进步,生活腐化,行为不轨,经初步检查,已发现接受奸商贿赂一千零七十余万元,因吸食毒品侵吞公款一千五百万元,私自挪用公款和借给奸商公款二亿七千六百余万元。
上述四人,都是革命队伍中的贪污蜕化分子。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整风运动开展后,他们仍不能坦白认错,痛改前非,直至被别人检举揭露,才肤浅承认。
西北公安部、财政部对他们的罪行现仍在继续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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