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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检察制度日臻完善 已建立近三千五百个检察院 拥有人员十四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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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人民检察制度日臻完善
已建立近三千五百个检察院 拥有人员十四万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吴恒权、张志业报道:今天在这里开幕的第八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提供的情况表明,我国各级检察机关已具较大规模。目前,全国已建立3491个检察院,拥有14万余人的检察队伍。
上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是在1978年12月召开的。据悉,9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纠正历史上遗留的冤假错案41万9千多件,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300万6千多人,决定起诉的案犯295万多人,出庭支持公诉230万余起,直接受理和自行侦查贪污、受贿、偷税抗税等经济犯罪案件21万3千多件,追回赃款赃物18亿多元。
各级检察机关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引人注目。最高检察院的人士说,检察机关一成立,就重视了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特别是近二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依法查处了一批严重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据悉,9年多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诬告陷害、玩忽职守等案件5万余起,起诉28000余件。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批准逮捕327000余人,退回补充侦查54万余件,不起诉3万9千余件。在审判监督中,对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17000余件,提出纠正违法18000余件(次)。另外,在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督中,对管教人员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9万9千多次,办理监管改造场所干警犯罪案件2000多件。
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长和中央有关部门的代表300多人参加这次会议。在这次为期7天的会议上,将重点研究检察体制改革的问题。据悉,为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人民检察机关将由过去主要对刑事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逐步转变为不仅进一步完善对刑事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而且将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在检察机关内部将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并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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