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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拟定有关规定开放公务员赴大陆探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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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29
第1版(要闻)
专栏:

  台湾当局拟定有关规定开放公务员赴大陆探亲
本报香港2月28日电 据台湾报纸报道:继宣布国民党党工干部赴大陆探亲办法之后,当局昨天又拟定了“政府”公务员赴大陆探亲的有关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一般公务员赴大陆探亲按普通民众探亲办法办理,现任“九职等”(科级)以上的公务人员则需经“申请核准”方可成行。
本月22日,台湾“行政院”各部会商讨开放公务员大陆探亲,初步决定了有关规定,即“荐任九职等以上主管职(科长级)公务员”必须事先申请核准,其余非主管公务员则采取报备制。
根据台湾报纸引述当局高层人士的说法,探亲办法所涉及的公务员范围包括一般事务官、司法人员、教育人员、公营事业机关人员、各机关工友等。至于政务官、民选地方自治首长、“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的探亲问题目前仍有不同意见,将另行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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