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天台县农工部副部长违法建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天台县农工部副部长违法建房
1987年上半年,我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林商树突击建造了4间私房。这4间私房的宅基地是他于1985年7月非法购买的。当时,我县开始整党,县委明确规定,凡在1984年1月以后买卖的土地和宅基地一律没收。林商树见情况不妙,便串通卖主,谎称宅基地已退还。县委领导人轻信了他的谎言。
1986年,林商树曾试图建房,并准备了许多物资,因查处违法占地建房的风声仍很紧,他只好暂缓行动。去年初,林商树决定建房,便假冒卖主的姓名,向县城建部门骗取了“准建证”。去年5月,林商树得知县级机关要开始整顿,背着卖主伪造了一张买卖房屋的契约,把非法买卖宅基地说成合法的房屋交易。
浙江天台县  陈 当
·答复·
来信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林商树及其妻丁美英不顾党的纪律,弄虚作假,伪造契据,欺骗组织,购买宅基地建房,其错误性质是严重的。我县县委、县纪委决定:给林商树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丁美英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这4间房屋,其中二间予以没收,另作安排;另二间给林商树家居住。
中共天台县委信访办公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