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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协商对话庸俗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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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4
第1版(要闻)
专栏:

不要把协商对话庸俗化
本报评论员
赵紫阳同志在十三大报告中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受到极其广泛的欢迎。一时间,对话成了热门话题。很多地区,很多部门,很多单位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对话。人们呼唤对话,参与对话,议论对话,表现出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强烈渴望和满腔热情,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本报接到大量读者来信来稿,称赞的同时,对那些似是而非的协商对话也发表了一些意见:
——“为对话而对话”。某些地方,一哄而起的倾向有所露头,由于准备不充分,大都流于形式。或者水分太大,干货不多,答非所问,虚应故事;或者事先定调划框,拟好稿子,届时一问一答,煞有介事,群众不客气地讥为“花架子”,“对口词”。更有甚者,个别单位一个月内把大家拉来对话不下十次,开头还有话可说,后来就相对默然了,把严肃的事儿弄得挺尴尬。
——“对话是个筐,啥都往里装”。装进“筐”里的有:传达精神、研究问题、汇报工作、布置任务、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等,似乎沾上了对话边儿,就能身价百倍。
——“官腔、官话、官架”。人下来了,架子没放下来,一言堂的作风总改不了。结果,对话成了训话。被“对”的一方呼吁:“人相对,还要话衷肠”。
——纠缠于鸡毛蒜皮的小事。
一位读者来信指出:任何美好的事物一经附庸风雅,就会失去本来面目,流于形式,走向庸俗化。这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担心。以上种种现象,足证此言绝非杞人之忧。
社会协商对话起步伊始,尚不成熟,出点问题在所难免。解决问题最好的时机在它的萌发状态。目前正当其时。为了使这个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新生儿健康发育,有必要进一步认清它的目的和原则。
赵紫阳同志在十三大报告中讲得很明确:“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提高领导机关政治活动的透明度,增加人民知政、议政、参政、监政权,真正使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仅在国体上、而且在政体上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是当务之急。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它的意义,定会在领导机关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上,在强化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和群众的参与意识上,在减少不正之风、克服官僚主义上得到越来越有说服力的体现。因此,一切违背民主公开的原则、真诚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的作法,和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是背道而驰的。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正处于探索时期。如果说,如何大力拓展现有对话渠道,充分发挥现代传播工具的作用是我们探索的一个方面;那么,另一方面就应该抓住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以保证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落到实处。哪些重大的事情,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让人民群众知道;哪些重大的决策,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参加讨论;哪些问题,必须在什么范围、什么层次上征得人民的同意后,才能作出决定,用制度明确下来,事情就好办了。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防止一哄而起、一哄而落的形式主义,才能使社会协商对话不受或少受其他因素的干扰。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忘记,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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