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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产量上报中的“埋伏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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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4
第2版(经济)
专栏:农村经济论坛

粮食产量上报中的“埋伏现象”
张桂林
自1985年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以来,粮食产量上报中的“埋伏现象”日趋严重。笔者去年在辽宁第一大商品粮基地县——昌图县进行了调查,深感“埋伏现象”已成为粮食生产中一个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一、“埋伏”知多少。昌图县1986年上报的粮食总产量为94.56万吨。实际产量是多少呢?可以通过3个侧面一窥问题的概貌。
侧面之一:问卷调查资料。在50个农户问卷调查中,发现1986年粮食上报产量和实际产量,除5户答为“没有上报”以外,其余45户中,实际产量超过上报产量的占87%,与上报产量相等的占8.9%,低于上报产量的占4.1%。
侧面之二:统计局家计调查资料。县统计局90个农户家计调查,1986年粮食播种面积2026亩,单产381公斤。以此单产推测全县总产量,可达124.38万吨,超过上报数24%。
侧面之三:粮食市场调查资料。主要是对定购、议购及消费用粮进行了调查。
三项合计为1276478吨,超过上报数25.9%。
二、“埋伏效应”。粮食产量数字失实,产生了不良的“埋伏效应”。
宏观上,影响决策。失实的信号传导到中央,引起宏观粮荒恐惧,国家就会采取刺激粮食供给的宏观决策,创造出目前经济条件下的粮食超需供应,而粮价却不能相应调整,结果进一步拉大粮食与非粮农产品的比价差距,损害农民发展粮食的内动力。以辽宁为例,1985年与1980年比,集市贸易价格总指数上升121.9%,其中肉、蛋、禽上升111.8%,鲜菜上升171.6%,干鲜果上升228.3%,水产品上升246.5%,而粮食只上升了75%。目前有一种微妙的现象:粮食问题,国家感到很紧张,但是农民不紧张,市民也不紧张。
中观上,促使“粮食割据”,阻塞了粮食的合理流通。省、市关闭粮食外销大门,到处设卡堵截。
微观上,粮农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由于粮食流通渠道截断,粮产区狭小的市场难以容纳、消化大量“伏兵”,人为地产生“卖粮难”现象。
1986年秋以来,昌图粮食市场出现反常波动。秋粮上市时,市场玉米价格平均每公斤0.42元,次年5月以后,跌至每公斤0.37元,粮农受到了损失。
三、“埋伏现象”探源。首先,“埋伏现象”是作为合同定购的消极对抗物出现的,合同定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是“埋伏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
其一,为了减少工作压力,有些干部往往默许、鼓励、甚至亲自瞒产少报。
其二,农民保守心理的作用。我国农民历史上就具有比较严重的保守意识,他们怕出头,怕露富。在上报产量时,这种保守意识影响很大。
其三,粮食产量统计制度不完善,方法不科学。这是“埋伏现象”产生的客观原因。联产承包制实行以后,秋收成为千家万户分散进行的活动,农户往往不检斤,不记帐,粮食产量很难估准。
四、反“埋伏”措施。消除“埋伏现象”的最好办法,当然是取消低价定购,放开粮食价格。但在目前我们还不能做到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减少“埋伏”,取得尽可能准确的粮食产量数据呢?我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
认真贯彻统计法,建立一支不受当地政府意志左右的粮产测报队伍,采用尽可能先进的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测产,为社会提供可靠的数据。进一步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办法。一方面,合同定购数应在稳定的前提下,逐年按一定比例调减。不能单以上报产量为依据大起大落。另一方面,因灾减免要切实检查,实事求是。在现行合同定购办法中,各级下达的定购任务,往往预留出“保险数”,给因灾减产留出很大后门,这样虽然使工作有了回旋余地,但却诱使下级谎报灾情,夸大损失,争减免,客观上鼓励基层“打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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