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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都宫德马再谈光华寮案 日司法当局审理违反国际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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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5
第6版(国际)
专栏:

宇都宫德马再谈光华寮案
日司法当局审理违反国际法
据新华社东京3月4日电 日本著名社会活动家宇都宫德马认为,日本司法当局审理光华寮诉讼案本身是违反国际法的。
日本《记者同盟报》1988年2月号刊登了参议院议员、日中友好协会会长宇都宫德马不久前在日中友好协会理事会上发表的关于光华寮问题的讲话。他指出,日本司法当局正在审理的光华寮诉讼案本身就是违反国际法的。其原因在于,“在《日中联合声明》发表以来已不再存在的‘台湾政府’提出了诉讼”,而它“本不应成为在日本的诉讼主体”。
宇都宫德马先生在详细阐述这一论点时说,《日中联合声明》的第2条是两国政府不承认“两个中国”,第3条是两国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日中联合声明》虽是两国行政当局签署发表的,但是《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却是日本立法机关以追认声明的形式参加的。这项条约显然是国际性立法。因此,日本的法院这种歪曲日本政府决定的事态是不能允许的。”
因此,宇都宫认为,光华寮事件是日本无视自己缔结的国际法,进行在法律上不能成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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