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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郁超等侵吞国家资财十亿多元 主从各犯已被送往法院依法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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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09
第2版()
专栏:

李郁超等侵吞国家资财十亿多元
主从各犯已被送往法院依法惩处
中国油脂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下简称浙江油脂分公司)副经理李郁超,在浙江快解放时,伙同伪中国植物油料厂杭州办事处职员夏照暄、吴锦荣、柴耀宗、傅怀九等,集体隐藏国民党官僚企业物资,逃避人民政府接管;解放后,继续盗卖隐藏物资;并利用职权,勾结奸商,套用油料公私联购处固定资金,逃避现金管理。李犯等共计盗窃国家资财十亿零六百一十三万元。以李郁超为首的这一集体贪污巨案,已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下简称浙江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检查属实,通报撤销李郁超职务,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并建议司法机关逮捕吴锦荣等人,依法惩处。
浙江省油脂分公司副经理李郁超,解放前原为国民党官僚资本企业——伪中国植物油料厂杭州办事处副经理,当浙江解放时,李郁超勾结这个办事处的仓库主任柴耀宗、代理财务主任夏照暄、业务主任傅怀九,业务专员吴锦荣等,有计划地虚设企业机构,隐藏大批物资。他们首先用伪全华公司(伪中国植物油料厂兄弟公司)呆账五十桶茶油,换取伪中国植物油料厂杭州办事处现货茶油五十桶(一百八十五担)作为资金,在杭州开设伪之江公司。接着又假借职工名义,开设福利公司,由傅怀九任经理。夏照暄等又窃用伪中国植物油料厂杭州办事处资金,开设福利合作社。李郁超深恐解放后工人检举告发,曾向工人造谣恫吓:“共产党即使来江南,决不会长久。谁敢多说多道,小心自己脑袋!”并把福利合作社的账册烧毁。当时他曾召开会议分赃。仅在第二次分赃时,李郁超即分到二十余两黄金,二百枚银元。在第三次分赃会上,他又假造账目,布置了隐藏物资的办法。会后即分散隐藏了桕油三百七十件,青油、桐油、麻油、机油、汽油等一百八十四桶,逃避人民政府接管。解放后,李郁超等除把福利合作社二百石大米交人民政府接管外,竟将其余大米一百余石、布四百六十余匹及食油等物窃为私有。李郁超被留用为浙江油脂分公司副经理后,不但不知悔改,立功赎罪,反陆续盗卖隐藏的物资以自肥。他在盗卖物资时,破坏物价,扰乱市场。此外,李郁超更利用职权,勾结私商,在筹备“油料公私联购处”的过程中,借联购之名,任奸商套用大批固定资金(共二十七亿,其中浙江省油脂分公司投资占百分之三十五),逃避现金管理。据上所述,李郁超等在解放前后所盗窃的国家资财共值人民币十亿零六百一十三万元。
李郁超等长期隐藏、盗窃大批国家物资巨案,在去年六月十一日,浙江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检查浙江油脂分公司杭州仓库时发觉,至七月十八日检查结束。十一月二十九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发出处理通报,并把上述罪犯送交法院依法惩办。(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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