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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易辰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 进行检察体制改革 增强法律监督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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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7
第1版(要闻)
专栏:

杨易辰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强调
进行检察体制改革
增强法律监督职能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在今天闭幕的第八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检察机关要积极地进行检察体制改革,增强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完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保证检察机关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杨易辰说,检察体制的改革,最根本的在于增强法律监督的职能,保证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各项改革的内容和措施都要紧紧围绕有利于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来考虑。他说,要完善法律监督的程序和手段,增强法律监督的效力;要扩大法律监督的职权范围,除了对刑事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外,还应参预民事、行政诉讼,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使检察体制改革富有成效。
杨易辰谈到改革检察机关内部领导制度时说,为了增强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适应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的转变,检察机关将要实行检察长负责制。检察长在实施领导工作中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精神,走群众路线,实现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杨易辰还谈到了要完善检察系统的领导体制,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建立起一套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科学的干部管理体制等其他几项检察体制改革的设想。
杨易辰强调说,检察工作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的基本任务就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进一步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坚持不懈地打击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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