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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胸“小百姓”敢告“大公安” 有错就改执法人不怕丢面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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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制园地

法律在胸“小百姓”敢告“大公安”
有错就改执法人不怕丢面子
今年元月4日,新年刚过,浙江省江山市大桥镇农民陈明树心里却乱成一团。想起几天前发生的那些事,他总觉得不对劲,决心要告江西省玉山县城镇公安派出所一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去年12月29日下午,陈明树驾驶一辆手扶拖拉机,行驶至住地陈家村牛头坞岭,与路过此地的玉山城镇派出所的吉普车迎面相遇。吉普车司机见坡陡路窄,就在坡顶靠其前进方向左侧停下车子
(按理应靠右侧让陈先开车上坡)。陈明树见无法从右侧开车上坡,只得辗转而上。不料在两车相会时,陈明树的拖拉机拖斗,与吉普车右侧相擦。陈明树立即停车,向对方表示歉意,声明自己是因为路窄避险(右侧为悬崖)而顾此失彼。他见吉普车划掉一层漆皮,当即表示愿意赔偿。可是从吉普车内跳下几个身穿公安制服的人,不问青红皂白,硬要陈交出驾驶证。陈明树发现他们酒气熏人,带有几分醉意,担心惹出麻烦,只得恳求他们高抬贵手,要不就到附近大桥镇派出所去协商解决。可是那几位公安人员不听,还说:“我们管得了这事!”他们见陈不肯交证,随即取出手铐,将陈铐上,塞进吉普车开走了。
吉普车开回城镇派出所后,陈明树被押进拘留所,关了两天,然后让陈明树交出60元治安罚款。
回到家里,陈明树十分气愤,对照《治安处罚条例》,他不知道究竟违犯了哪一条。况且对方既没有给拘留通知书,也拿不出裁决书,交给他的只是一张罚款收据。想来想去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决心要申诉!就这样,他向上级公安部门发出了申诉信。
接到陈明树的申诉信,江西省上饶地区公安处立即派人前往玉山调查核实。当查明陈明树的申诉基本属实时,他们对办理此案的城镇派出所钱所长以及有关人员,提出了严厉批评;当即决定撤消对陈明树的处罚,退还全部罚款,并要求有关人员专程登门向陈明树赔礼道歉。 童新 缪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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