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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不赞成关闭巴解办事处 向白宫指出国内法不能否定国际义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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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7
第6版(国际)
专栏:

美司法部不赞成关闭巴解办事处
向白宫指出国内法不能否定国际义务
本报讯 据悉,美国司法部已就国会要求关闭巴解常驻联合国观察员代表处一事提出“意见”,送交白宫。
据称,司法部认为,国会的立法与美国对联合国承担的义务相抵触,但国会立法属国内法律,而美国1947年与联合国签署的《总部协议》属国际法律。
美国在协议中承担了法律义务,要求它为各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及联合国邀请来的代表团提供方便,允许它们入境,并在总部地区拥有办公室及住所。在国内法律与国际协议相抵触时,国际法高于国内法,应优先执行。
据此,美司法部认为,美应允许巴解驻联合国代表处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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