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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0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转出以后

·答复·
来信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凤台县法院院长丁祥山、副院长鲁礼福、会计丁玉耐和县生产资料公司副经理徐保甫、业务股长谢慈友和丁集供销社主任丁祥瑞等人侵犯农民利益,倒卖粮奖化肥50吨,从中获利。
淮南市纪委对有关责任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责令丁祥山、丁玉耐作出深刻检查,免于处分;给予鲁礼福党内警告处分;建议给徐保甫行政撤职处分;给谢慈友记过处分。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信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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