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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分组审议一个草案一个议案 建议通过中外合作企业法 普遍赞同建海南经济特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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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分组审议一个草案一个议案
建议通过中外合作企业法
普遍赞同建海南经济特区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的委员昨天和今天分组审议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
分组会上,委员们普遍认为,合作企业法草案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已经趋于成熟、完善,建议提交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尽快通过实施。
秦宝兴委员认为,草案修改稿关于合作企业缴纳和减免税收的规定更加明确了;关于外商投资怎么回收的问题更加明确了;关于合作企业的管理机构更加明确了;关于合作企业的自主权问题更加明确了。
黄华副委员长说,中外合作经营是我国加入国际大循环的一个重要形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对解决我国沿海开放区加速发展外向型经济中的资金、技术、设备以及国外市场渠道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保证。
马万祺、裘维蕃、董建华、伍觉天等委员建议,应进一步简便合作企业的审批手续,审批机关要避免官僚主义和繁琐手续,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合作企业尽快发展。
在审议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时,委员们普遍表示赞同。
侯学煜委员说,海南岛是我国第二大岛,地形、气候、自然条件优越,设立经济特区,有利于充分发展生产力,开发热带资源。
何英委员认为,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符合改革开放、发展沿海经济的总体形势。要使海南赶上沿海发达地区,既需要国家的支持,也需要各省的支持,最重要的还是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使之迅速腾飞。这不仅有经济上的意义,还可以团结海外侨胞,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加强南海国防。
裘维蕃委员提出,建立海南经济特区需要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交通,应建立环岛铁路、公路网络等;二是能源,解决供电不足问题;三是教育,加速发展教育,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四是有计划地向海南输入人才;五是注意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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