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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问题学术研讨会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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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4
第5版(理论)
专栏:

家庭问题学术研讨会综述
由广州《家庭》杂志社举办的第二届家庭问题学术研讨会,今年1月在广州举行。与会者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当前改革、开放中的婚姻家庭问题作了较深入的探讨。
与会者一致认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不断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引起社会各个领域包括婚姻家庭领域的变化。当前婚姻家庭的变化不仅表现在家庭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上,更重要的表现在家庭观念、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的逐步的但却是深刻的改变上。这些变化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的特点,这是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多种形式与不平衡性相关联的。在研究婚姻家庭问题时,要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简单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法。应当肯定当前我国婚姻家庭变化的主流是积极的、进步的、向上的,但也要对婚姻家庭方面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予以注意。既要反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渗透,更要把肃清封建思想在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严重影响当作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会议就改革开放以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的变化进行了讨论。一些代表列举了近年来我国某些先富起来的地区重新出现了丈夫在外做工、妻子回家操持家务的互补型的“男工女务”模式,提出随着劳动节奏的紧张和劳动收入的增加,会使局部地区男女两性的社会和家庭角色分工发生重新组合和变化,这种角色平衡模式的突破不能简单地被指责为倒退,而应当允许实验,并使之完善化。另一些人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列举了一些经济迅速发展地区的情况认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后,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为妇女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使更多的妇女走上工作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让妇女重新专门从事家务劳动,对广大妇女对社会都极为不利。与会者认为,既要承认男女地位的客观差异,又要尽量使之协调发展。
与会者认为,婚姻家庭质量不高是我国一些家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夫妻之间缺乏感情建设。要从加强婚前基础和婚后夫妻关系的调适方面来提高家庭质量,使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具有真正的普遍性。
一些人认为,既要努力保持家庭的稳定,但也不能把家庭的稳定看作是衡量婚姻质量的唯一标准。家庭的真正稳定不是表面上保持家庭的外壳,而是不断提高其内在质量;不是掩盖矛盾,而是真正地解决矛盾。
与会者认为,法律和道德是调整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两条基本准则。两者总的来说是统一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不尽一致的时候。一些人认为主要应以道德的武器,即以思想教育的方法调理目前出现的离婚等婚姻家庭问题;多数人则认为道德武器不可少,但在道德和法律有差异的时候,应强调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家庭问题。
会议探讨了性教育问题,认为当前由于性生活不和谐而影响夫妻关系、青少年性问题和性犯罪都日益突出。社会应当正视这一问题,破除性神秘感,开展性科学研究,普及性教育。把性知识列为禁区是有害无益的。如果将科学的东西封锁起来,客观上就是为愚昧开了绿灯。
这次会议还就家庭中的老年人问题、独生子女问题、青年择偶观变化问题、婚外恋与早婚早恋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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