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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铁饭碗”打个缺口——福建搞活固定工制度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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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5
第2版(经济)
专栏:

把“铁饭碗”打个缺口
——福建搞活固定工制度的思考
本报记者 张铭清
实行劳动合同制,打破了铁饭碗,是劳动制度的一大改革。可对那些端着“铁饭碗”的固定工们怎么办呢?上头没文件,政策没规定,敢不敢在这“铁饭碗”的“太岁”头上动土呢?
福建一些市县,这两年在搞活固定工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实践证明,这些大胆探索效果不错,但阻力也不少。
厦门第一百货公司早在1984年实行劳动组合制,采用“兵点将,将点兵”的形式,先由职工民主推选店经理和中层领导,再由干部挑选职工,组成“部”、“柜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未被组合的职工,由店里安排干勤杂活,不发月奖;或上街摆摊,按营业额发工资。这种办法称之为“劳动组合制”。
实行这种办法的当年,这家店首次实现销售额、利润和税收大幅度同步增长,第二年销售额突破2000多万,全员劳动生产率年人均达10万元,居全省同行业之首,被商业部评为先进企业。
沙县林业汽车保修厂1984年按上级下达的编制人员进行劳动组合,未被组合的36人列为编外,在厂内参加基建等辅助劳动,实行计日工资,不发奖金。有的安排到厂内集体单位工作,保留全民职工身份。这种做法促进了企业管理的改善,提高了经济效益。全厂产值1 986年比1983年翻一番,税利增长3倍多,劳动生产率也翻了一番。
福建医药、化工系统的一些企业,对化验工、检验工、一线操作工等关键性工种的职工进行统考,符合条件者上岗,落选者脱产培训,等符合条件后再上岗,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这一改革促进了职工学习技术,提高了技术性强和关键性岗位的职工素质。实践证明,搞活企业,搞活固定工制度很重要。
可是,改革实行了几十年的固定工制度,谈何容易?首先,那些吃惯了“大锅饭”的人会振振有辞地大声发问:你们这样做,不是要取消社会主义优越性吗?把“大锅饭”、“铁饭碗”当作社会主义优越性者不乏其人,需要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以增强职工对搞活固定工制度的心理承受能力。
安置富余人员又是搞活固定工制度的关键。目前,多由企业自行消化,办劳动服务公司、办生活福利设施,进行文化培训等。可也有些企业消化能力差,富余人员又不能推向社会,这就需要社会上有配套措施和鼓励政策,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和优惠政策加以安置。比如,本系统行业扩建新建单位的增人计划中,可否划一定比例用于安置富余人员?有条件的企业可否实行弹性工时?有能力的企业可否对外承接业务?等等。
近年来出现的劳务市场、技术工人交流中心、职业介绍所等,不失为安排富余人员的渠道,可以充分利用这类渠道,发挥劳动力社会调节机制的作用,为建立富余劳力的社会调节机制,为目前企业自行消化过渡到企业和社会消化相结合的形式创造条件,以达到既有利于搞活企业,又能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目的。
搞活固定工制度是一项牵动整个社会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在劳动力、劳动组合上作文章是不够的,只靠少数企业的努力也难以持久,需要相应的外部条件,形成“大气候”。因此,这一改革需要各方面支持,同时要求在政策措施上要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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