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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改革经济机制步骤积极慎重 经济立法 民主讨论 部分试行 全面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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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5
第6版(国际)
专栏:

捷改革经济机制步骤积极慎重
经济立法 民主讨论 部分试行 全面实施
新华社布拉格3月11日电(记者张宝梁)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机制改革采取积极慎重的作法,其步骤是经济立法,民主讨论,部分试行,全面实施。
去年初,捷共中央和政府公布了《经济机制改革原则》37条。这是捷经济机制改革的“根本大法”,旨在发挥经济效益,运用价值规律,扩大生产单位自主权,提高劳动群众的积极性。
去年下半年捷经济立法步子加快,仅在第3季度相继公布了3个文件:《国营企业法草案》、《农业合作社法草案》、《生产、消费、住房合作社法草案》。这些法律草案涉及占整个国民收入60%以上的867个国营工业生产单位、提供全国约68%农产品的1664个统一农业合作社、占全国零售总额1/4的消费合作社、承建全国1/3住房的建房合作社。这些法律都是根据上述《37条原则》制定出来的具体细则法规。
对这3个文件进行的全民讨论已于去年10月底结束。广大群众和干部在讨论中表示,拥护改革并提出了数万条建议和修改意见。这些法律经捷联邦政府和议会通过后,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捷政府副总理拉佐对《红色权利报》发表谈话时说,今年政府将提交联邦议会讨论通过的共有12个法律草案。
据悉,除上述3项法律草案外,根据经济机制改革要求需要进行修订的法律有:经济法、经济仲裁法、劳动法、国外经济关系法、股份联合企业法等。需要制定的新法还有外国投资经营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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