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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营企业发展正方兴未艾 鼓励引导监督管理须有机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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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6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国私营企业发展正方兴未艾 鼓励引导监督管理须有机结合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陈芸)处于萌芽状态的我国私营企业,在国家鼓励、引导的政策下,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势头。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任中林日前披露,如果从已注册的个体户当中凡雇工在8人以上算作私营企业的话,到去年底全国共有私营企业11.5万家,雇工总数约为184.7万人。任中林说,事实上从所有制性质讲,私营企业的数目还要多,比如全国28.3万户合作经营组织中,有一部分属于私营企业;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的以集体企业名义经营的私营企业。据估算,目前我国私营企业约有二三十万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司司长王忠明介绍,这些私营企业70%以上分布在农村,又以沿海和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较多;从行业上分,比较多的是工业、采矿业、运输业、建筑业,纯商业的私人企业不多。再从雇工人数看,这些私营企业中雇工8至30人的占了绝大多数,雇工超过百人的是少数。去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对这些企业的资金情况做了一次调查,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占60%以上,百万元以上的只占少数。
据调查,农村私营企业者中,60%是原乡镇企业中的业务、供销人员和原大队、生产队干部。此外还有一些是农村中善于经营的“能人”,企事业单位退休、辞职人员等。他们当中共产党员约有15%左右。
私营经济的发展,正在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显示出对公有制经济不可缺少的补充作用。
近年来,尽管私营企业有了较快发展,但他们的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不足1%,私营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应有的作用远未发挥出来。有人测算,如果私营企业的产值能占到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0%,将可解决3600万人的就业问题。而我国现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已达1.5亿。
当前,私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是没有法规,监督管理很薄弱,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较为普遍,职工劳动时间长、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为此国家正在制定私营企业法规,以加强监督管理,克服私营企业发展中的消极因素,促进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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