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膏腴之地 寸土金贵 四川建立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7
第1版(要闻)
专栏:

膏腴之地 寸土金贵
四川建立成都平原耕地保护区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熊小立、本报记者罗茂城报道:最近,四川省人民政府听取专家们的意见,采取建立耕地保护区等措施保护成都平原耕地。
成都平原上有古老的水利枢纽都江堰,土地肥沃,自然条件优越,历年旱涝保收,为四川重要的粮、油、猪商品生产基地,素有“天府之国”的美称。据统计,1985年,在这块仅占全省土地面积2.84%的土地上,创造的农业总产值达45.6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4.9%。生产的粮食、油菜籽、生猪占全省的11.82%、27.2%和12.94%。但是,近几年成都平原耕地被占用的情况相当严重。据调查,从1957年至1986年,成都平原耕地面积净减少126.15万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11.98%;而同期总人口增加352万。一增一减,造成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了充分发挥膏腴之地的优势,四川省决定对成都平原的耕地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建立耕地保护区。由四川省国土局同省农牧厅等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出若干蔬菜高产基地和优质农田基地,确定为耕地保护区。保护区内耕地一般不得批用;确需占用的,必须新造耕地补充,以保持区内耕地面积的相对稳定。
——制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都市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型、无污染、占地少的产业;工业走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必须新建的工业项目,应在有条件的非耕地上选址定点。现有城镇实行改造旧城与建新区相结合,以改造旧城为主,在已占土地上开拓空间。
——强化土地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查工作。凡在成都平原安排占用30亩以上的建设项目,省、市国土部门要参与项目选址的审查,并严格按程序办理批准手续才能用地。对成都平原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控制指标计划单列,各级政府严格审批,不得超过。
——坚决禁止在平原耕地上毁田烧砖。成都平原应主要发展灰沙砖和灰渣砖,已建的粘土砖瓦厂要逐步转产。此外,决不能搞毁田养鱼、毁粮种果,提倡果树上山,养殖下滩,以稳定粮油种植面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