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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不能徒有其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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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7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烟草专卖不能徒有其名
烟草市场混乱,人们多寄希望于烟草专卖机构从严执法。谁能想到,原来那些无证商贩倒卖的名优卷烟,竟有许多是烟草专卖机构供的货。执法犯法,发人深思。
根据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烟草公司既有经营任务,又要行使行业管理,具有双重责任。但是,由于这一体制的“政企合一”特点,往往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一些烟草专卖机构偏重追求盈利,而不能够事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今天本报揭露的一些地区烟草专卖机构为不法商贩提供名优卷烟货源,即是一例。
全国烟草行业每年为国家上缴税利均在百亿元以上,贡献不小。但如果自恃有功,而放松甚至姑息违章乱纪行为,那就完全错了。作为执法机关,己之不正,何以正人?又怎能不使国家利益被不法商贩侵吞?
有人说,既然吸烟有害,各国政府均不提倡国民吸烟,又何必去管个体商贩摊上的高价香烟,烟价高了,不是正可限制吸烟行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全国目前有两亿人口吸烟,烟草毕竟是他们的日常消费品,乱涨价,非法倒卖,就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即使要减少吸烟人数,也要靠宣传教育和自觉自愿,而不能靠乱涨价。何况许多倒卖香烟之徒,都有偷、漏国家税收之劣迹,他们榨取吸烟者油水,中饱私囊。
前几天,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烟草专卖机构立即整顿检查。人们希望,各地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这一通知,使其不要再像过去的“三令五申”又打哑炮,切实做到有禁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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