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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来大陆探亲旅游人身财产有保障 王芳说,对有历史问题的人既不追究也不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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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台胞来大陆探亲旅游人身财产有保障
王芳说,对有历史问题的人既不追究也不处罚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最近,来大陆探亲旅游的台胞中有人问:“曾在大陆犯有历史罪行的人回来探亲旅游时,政府是否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来大陆探亲旅游台胞在大陆的安全是否有保障?”记者就上述问题访问了公安部部长王芳。
王芳首先就台胞来大陆后的安全问题回答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了巩固和发展,社会治安状况总的来说比较平稳。目前,大陆的发案率是世界上发案率最低的地区。当然,大陆也有犯罪活动,也有危害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但是,政府对少数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历来是坚决打击的。台胞在大陆探亲旅游期间从事的各种正当活动,理所当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如人身财产受到他人侵害,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行事,保护台胞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当然,来大陆的台胞也应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有碍社会秩序的事。台胞来大陆探亲旅游,政府将尽量提供各种方便,保证来去自由。据统计,1987年11月2日以来,大陆共接待探亲旅游台胞3万余人次。这些台胞都实现了自己来大陆探亲、访友、旅游、经商等愿望,并且已经或正在平安离开大陆。事实证明,台胞来大陆探亲旅游,其人身财产的安全是有可靠保障的。”
当记者问到“那些曾在大陆犯有历史罪行的人回来后,政府是否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时,王芳说:“不会的。政府的政策是‘爱国一家’,‘既往不究’。对他们历史上的问题,我们既不会追究,也不会处罚。
“台湾当局允许台湾一般民众来大陆探亲后,犯有历史罪行的人也有来大陆的,并到家乡探望了亲朋好友。他们不但没有受到报复或歧视,而且亲身感受到了家乡人民群众捐弃前嫌、以礼相待的热情。这样的事例很多。这说明人民群众和当年受害者的亲属是按照政府的有关政策办事的。
“今天,为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振兴,我们不计历史旧帐,‘化干戈为玉帛’。我们诚心欢迎这部分去台人员来大陆探亲旅游。他们和其他台胞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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