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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行使用人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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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1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正确行使用人权
朱岩
随着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步伐的加快,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正发生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厂长中心地位的确立,厂长对行政干部管理使用的应有权力,必须得到充分保证,同时也要求厂长正确行使用人权。
选拔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注重考核实绩,是用人时必须注意的首要问题。我们党提出的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方针,并非权宜之计。无论今后人事制度怎样改革,选人用人都必须坚持干部“四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意考察实绩。企业选人用人的一些具体要求虽然与党政机关干部有所不同,但是决不能偏离党的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
积极运用竞争机制选拔企业干部,是发现和任用人才的正确途径。在有条件的地方,企业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等方式,合理使用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打破过去那种长期照搬管理国家机关干部的办法管理企业干部的传统模式。只要我们在运用这种竞争机制中,认真执行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就可以较好地克服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抑制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为大批精明强干、勇于开拓的人才提供一试身手的机会。在人事工作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引入竞争机制的办法,但是不应简单从事,一哄而起,而要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尚未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择优产生厂长的地方,要抓紧搞好试点。
建立一套适合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是保证厂长正确行使用人权的必要条件。大量事实说明,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企业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关于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调配,以及招聘、选聘、考聘的工作办事程序,用人就有章可循,党委也便于进行保证监督。把充分行使厂长的权力,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参谋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和接受党委的保证监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就能减少和避免厂长在用人问题上的失察失误。
正确行使用人权,最根本的是要提高用人者知人善任的素质,牢固地确立任人唯贤的观念。随着企业厂长负责制的实行,党和政府赋予厂长的权力大了,责任加重了,对厂长的要求也更高了。厂长要对企业全面负责,就应当坚决改变过去那种只抓生产,不管“人头”的现象,重视抓好人才的选用。每个厂长都应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在新时期的干部政策和用人标准,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坚持按党性原则办事,自觉地防止和抵制用人问题上的种种不正之风,真正做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而知人、育人和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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