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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厂购料人员和奸商勾结侵害国家财产案件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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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13
第2版()
专栏:

关于我厂购料人员和奸商勾结侵害国家财产案件的检讨
衡阳铁路局武昌材料厂厂长 崔保堂
我厂自一九四九年起在武汉市采购铁路所用器材。因为我有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对采购工作不重视,不深入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因而对白合金、油漆等贪污案,到一九五○年十月间才发觉。现在检讨如下:
第一、以往购买材料时,都是先由采购股在厂内开标比价,由商人把标出的各种材料抄去,第二天再来报价。我们厂再把商人所报的价格比较一下,有时我们也盲目减价。这种方式不但给奸商以串通的机会,而且奸商可以大肆抬价,预先准备着我们减价。这种不合理的工作方式,我当时没有能够加以分析研究,竟任其发展。
第二、武汉市工商局在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曾在长江日报登载“关于机关部队在本市各私营工厂代为加工或定货必须通过工商局”的公告,但我对这个公告并没有重视。
第三、验收材料是一项重要工作。但以往每次验收大批材料,我都只是单纯依靠验收人员。我没有认识到验收材料是材料厂的重要工作。
第四、本厂前验收员汪惠安原是汉口市五金业的学徒。在解放前他虽已参加铁路工作,但常和商人勾结。武汉市解放后,汪犯假装积极。这些情况我都没有及时察觉,仍派他担任验收工作,致发生白合金贪污案。
第五、针对以上的缺点,我提出并已经部分地实行了如下的改进办法:
一、采购材料时必须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并认真研究质量;需要化验的必须先化验,然后再计算它的成本和价格。
二、采购股每星期召开股务会议一次,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检查工作,并交流经验。
三、为和材料处加强联系,订立了电话汇报制度,并建立了行情通报。这样就能和本路各采购单位及时取得联系,交流经验,了解情况。
四、验收方面,要经常审查了解,并随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重要的或大批的收料,必须亲自下去了解。
第六、因为我以往在工作中有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工作粗枝大叶,所以使国家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我除诚恳地接受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对我们的指示和批评,感谢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及武汉各机关对我们的帮助,并进行自我检讨以外,保证接受这次事件的教训,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警惕,随时检查缺点,改进工作方法,办好人民铁道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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